●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5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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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市2017年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按照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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