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8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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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深圳工作,单位买的社保只有工伤,满一年后能办居住证吗?
答:《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只规定,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特区内有合法稳定的居所,以连续居住满12个月为有合法稳定居所的标准;二是在特区内有合法稳定的职业,以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或者申请办理居住证之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为标准,该规定并没有针对“参加社会保险”作出更具体、更细致的规定,深圳市人大或市政府也没有以其他方式作出更细致的解释,因此,如果职工确已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不管是五险全部办理,还是仅仅办理工伤保险等单项险种,只要符合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条件,即应当可以申办居住证。
参考法律: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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