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注册法人在深圳,公司老板在东莞另外有注册公司,最后执行赔偿是以哪个为准,
2017-11-05 08:00:01
A-
A+
问:工伤赔偿,注册法人在深圳,公司老板在东莞另外有注册公司,最后执行赔偿是以哪个为准,
答:【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