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问: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答: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带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等证件及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

2017-11-13 08:00:02 A- A+

问:深圳户口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答: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带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

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返回 社保问答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