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0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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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涉及到未来自身的利益、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 依《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七条、买房入户等方式、招工、随迁,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员工在选择办理方式上需谨慎,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户籍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户口调至深圳有调干、调工,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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