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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员工下班途中被员工打击报复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问:深圳企业员工下班途中被员工打击报复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2018-08-01 11:52:32 A- A+

  问:深圳企业员工下班途中被员工打击报复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但是下班途中被员工打击报复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字面含义去理解,下班途中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范围内,因此该伤害不属于工伤;从立法本意去理解,此情况下的下班途中应理解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因此该伤害应属于工伤。司法实践中,前述情形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判例都出现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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