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深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那些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深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那些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8-08-08 11:51:57 A- A+

  问:深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那些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返回 社保问答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