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情形可视同工伤?
2018-08-20 1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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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哪些情形可视同工伤?
答:(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特别提醒:有故意犯罪的、酗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均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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