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前总经理突遭免职疑与宏盛科技案有关


4月23日,在中国保监会举办了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回答小编提问时称,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唐若昕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为防范化解风险,保监会决定免去唐若昕所担任的职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 据悉,该职位由中国人保财险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王毅接任。 在没有前兆的情况下被免职 4月24日,本报小编电话ST宏盛,问及中信保换帅的事情是否和ST宏盛的诈骗案件有关,那边颇为搞笑地告诉本报小编:“警察没有告诉我们。”但同时表示,什么都有可能性。 本报同时致电上海市公安局,对方称对此事不清楚。 而在今年的2月18日,唐若昕等中信保领导与海航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峰海口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海南省与民航总局的领导出席并见证了签字仪式。 短短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在没有什么前兆的情况下,唐若昕突然被免,其中有什么内幕呢? 公开资料显示,唐若昕1955年4月生于上海,浙江宁波人,乃著名作家、鲁迅研究学科奠基人唐弢之子。 唐若昕执掌中信保七年,2001年11月,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唐若昕调任筹办中信保。2001年12月18日中信保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为40亿元。 2002年至2007年,中信保累计支持的出口和投资的规模为1121亿美元,为数千家出口企业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其2006年报显示,中信保总资产94亿元,所有者权益30亿元,收入37.28亿元,净利润8650万元。 目前保险业内有各种猜测,其中最集中的焦点在于唐若昕可能与ST宏盛(600817)的出口骗局事件有关。 是否与宏盛科技一案有关? 在ST宏盛的出口骗局事件中,中信保的责任可以归为两点: 其一,中信保在给宏盛开应收帐款保险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宏盛的收汇额,也就是说只是关注宏盛的出口额,而没有考虑到他到底能够收回多少钱。 从宏盛科技历年报表中看,2004开始就出现11.73亿元的应收账款,2006年更增至33.78亿元,2007年仅半年应收账款即达32.93亿元,那么中信保在为申请信用证担保的时候就应该核实是否有这个能力还款。 小编曾就此问题发函给国家外汇总局上海分局,将请求查询宏盛的收汇额,并附上了本报小编之前发的一篇文章《ST宏盛出口骗局追踪:迷雾一般的保险单真相》。上海分局回复为:只允许公检法机关查询,但是请放宽心。 从宏盛的2005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中看到:2002-2005年度,公司在上海市进出口额百强企业评比中分别名列第52、57、35、57名(其中在出口额百强中列第43、53、30、52位)(评审单位为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并荣获2002-2005年度上海市外经贸贡献奖——外贸出口百强企业金奖、铜奖、金奖、铜奖。 本报小编曾电话质疑:上海外经贸易委在评定的时候是否考虑过宏盛的出口额? 上海外经贸易委相关人士坦诚:“之前的评定都是根据出口额,从来没有考虑过收汇额。只是,从2007年开始才考虑将收汇额也作为评定的标准之一,但是所占比重仍然不是很大。” 其二,中信保给宏盛的保险是依赖于龙长生之妹龙长虹的INT和IRC两家公司(即美国的经销商)在美国办的保险。 美国经销商在美国保理公司Wells Fargo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将其赔款权利转让给中信保,中信保凭借着美国的保险单给宏盛科技开了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承保后为宏盛科技的出口提供担保,从而中信银行凭借着中信保的担保给宏盛科技开出了信用证。 据一专家分析,如果中信保确实提供给宏盛的是保函,那么这保函就具有确定性。即如宏盛因各种原因未能还款,包括诈骗行为等,中信保都将无条件向中信银行还款。 但美国保险公司向中信保提供的“反担保”——即美国经销商投保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保险的免责条款,一旦美方经销商是个诈骗犯,这份“反担保”就无效,美国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如此,则中信保将要面对巨大的风险。 因此,这两种保险是极其不搭配的,中信保相关业务人员是明知故犯还是不懂业务? 那么,据保监会公布的消息,唐若昕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那么是否就是上述两个原因呢?(闫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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