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北京无业居民医保出报销细则

2017-06-12 08:00:01 无忧保
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 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二次以上 报销起付线减半———   今天上午10点,市劳动保障局公布无业居民大病医保报销办法细则。其中规定,一个医保年度内,首次住院的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即650元。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具体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1300元以上部分由个人和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全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为7万元。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保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报销范围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设施一致。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不超过90天按实际住院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按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结算后被算做第二次住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则为650元。但是参保人员如果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或者存在患精神病需长期住院治疗以及跨制度住院等情况,要根据各自特点计算不同的结算期。  参保人员在外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标签:   居民医保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