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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孩子也可用我的医保账户

2017-06-13 08:00:01 无忧保
本报今天消息 小编马汉青报道:家中的老人小孩,将不用再偷偷摸摸“冒用”家中在职职工的医保卡———昨天传出信息,珠海市已率先将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到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小编今早从广东省权威医保专家处获悉,广东全省可望陆续推广这一做法。  据悉,按照珠海的做法,个人账户支出范围扩大为: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定点机构门诊就医及定点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参加医保后在定点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及核准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还可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等。  据了解,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医保卡包括了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及单位缴费的一部分,以广州目前的标准,多的一个月有400多元,如果不常用,几年下来超过万元不稀奇。而按照过去的规定,职工医保卡仅限本人用于支付符合医保政策门诊、购药、住院起付线及自付部分等,同时不得提现。  广东权威医保专家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分析,医保个人账户设计的本意是“有病看病、无病积累”,一些参保人觉得“无病用不上、有病不够用”,偷偷摸摸让家人“冒用”,有的甚至与药贩子“合谋”变现。既然设立医保个人账户的目的是提供健康保障,群众用活这一资金的要求有合理性,应逐步推开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但总的原则和前提,还是要用于治病。  权威专家表示,珠海的做法在省内是首创,在全国也有率先意义。今后,这一做法可望陆续向全省推广。近期,广东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出台普通门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有关意见,参保人的门诊负担将进一步降低,这种背景下,让原来主要用于门诊、购药的医保卡“个人账户”变成“家庭账户”,可行性就更强了。不过,预计劳动部门对此不会专门单独作规定,而很可能体现在今后有关完善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相关办法中。(马汉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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