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明年起实施


自200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将实施新的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小编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明年开始,缴费时间长、缴费基数高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将拿得多,按新办法计算的月平均发放标准为640元,人均月平均发放标准提高了66元。 新老对比月均增加66元 据介绍,新办法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本人缴费基数相挂钩,按照缴费基数的高低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对缴费时间长、缴费基数高的失业人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水平,鼓励参保人员多缴多得。以目前全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测算,按新办法计算的月平均发放标准为640元,按原办法计算的月平均发放标准为574元,人均月平均发放标准提高了66元;按新办法计算的最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按原办法计算的最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1元,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249元。 缴费基数高失业金多拿 从明年元旦开始,南京市将取消每年一次的失业金标准调整制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可见,缴费基数高的人拿到的失业金就会增加,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比方说,如果一位参保人员一直按照南京目前的最低缴费基数1369元缴费,那么他失业后的失业金标准即为1369×40%=547.6元,而如果他的缴费基数为2000元,那么他的失业金标准为2000×40%=800元,差距还是很明显,但如果他的缴费基数为3000元,计算的失业金标准为1200元,这个标准已经超过了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50元,那么他实际拿到手的失业金将为850元。 区县标准将与市区统一 另外,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还介绍,目前市区的失业金最低为547元,最高达到了601元,而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溧水县、高淳县的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统一为430元,差距比较明显。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后,区县将采用统一的计发办法,失业金标准也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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