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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大病参保本月底截止


(小编 陶颖)2009年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参保办理进入最后一周。 今天上午9点,市劳动保障局提醒,欲参保的市民抓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家属可以代办。 2008年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办理已经结束,目前只能办理2009年的参保手续,最后截止日期到11月30日。 因此,市劳动保障局表示,要参加2009年无业居民大病医保的市民,可由本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诊疗目录、诊治范围、用药范围、治疗设施、支付范围等都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一致。 城镇无业居民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如何就医及报销? 就近选3所定点医院 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直接就医。 报销起付标准1300元 就医时,须携带《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报销标准参照“一老”保险,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背景链接·参保条件 无业居民参保有条件限制 符合参保条件的为: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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