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7月1日起实施医保新政 个人账户向家庭账户过渡


办理农村医保现场 二级账户资金可给家人看病 “我自己基本上不生病,个人账户上现有6000多元。但父母年纪大了经常到医院看病,每次都是几十、上百元,账户上的钱几次就用光了。如果自己账户上的钱能给家人用就好了!”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想法,这样的想法即将成为现实。记者昨天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将从7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在二级账户原有使用功能基础上,拓展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二级账户资金可用于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参加健康维护“套餐”等,并逐步向家庭账户过渡。 据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二级账户功能的拓展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自愿原则。参保人员在按上述规定使用二级账户资金时,涉及账户变动的当事人必须出于自愿,申请登记、签字确认,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医保卡,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等。对于账户变动涉及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到医保经办机构认可、办理。二是使用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原则。参保人员按上述规定使用二级账户资金时,以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为条件,欠缴往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暂不适用二级账户拓展功能。三是直系亲属原则。包括该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上一页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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