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升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6〕212号),明确从2016年1月起,居保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从原来的155元提高到17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1-10月份调增额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受惠人群涉及全市30余万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居民养老待遇除了基础养老金外,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本次调整后,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达到273元/月。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四连调,高于全国和全省规定标准。从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00元。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升至每人每月120元。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升至每人每月135元。2015年7月至2015年底,居民基础养老金升至每人每月155元。从2016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再度上调,涨至每人每月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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