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结算监管,确保基金合理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的监管,防范“过度医疗”,保证基金合理支出,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4月24日,市社保局会同三水区社保局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病历审阅工作。 为保障本次病历审阅工作公平、公正,市社保局从医保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省级医院10个不同专业的11名医学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三水区3间医院部分病历进行了审阅,分析病历及结算费用的合理性。3间医院分别是三水区人民医院、佛山中医院三水医院和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接受审阅的病历共245份,费用主要发生在2013年7月至11月期间,全部为报销金额超过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人次平均定额标准4倍或低于结算医院平均定额标准50%的住院病历。 审阅过程中,专家组逐一在《专家点评表》上注明每份病历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过程严谨,结论准确。通过本次病历审阅,发现接受检查的医疗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药品使用不合理;二是一些检查、检验、诊断、治疗和手术不合理;三是存在住院时间和出、入院指征把握不严情况;四是部分项目收费不合理。 下阶段,三水区社保局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开展医疗机构整顿工作,敦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保障医保基金支付得当。对于已确定的“违规费用”将在年终清算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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