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开展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工作


南海区开展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工作 南海区从9月起建立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患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的参保居民,一个社保年度最多可获1000元的补助。 南海区居民门诊医保已实施两年多了,居民门诊的实施大大减轻了患病居民的经济负担,但对于一些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居民,仍然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南海区政府决定加大投入,从2011年9月起建立南海区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筹资,每年补助5000万元,个人不缴费。 该补助方法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特殊病种、待遇规定及结算办法四方面: 资金筹集:补助资金按每年5000万元的标准筹集,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各负担50%,个人不缴费。在2011社保年度,医疗补助从9月份开始,因此,本保险年度区、镇(街)两级财政需补助4166.7万元。 特殊病种: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患有五种疾病之一或以上的,每个居民一个社保年度最多可获1000元的补助。 待遇规定:居民先在其居民门诊所选择的医院申请享受资格。获得此资格后,在该院诊治该病种的费用,首先进行居民普通门诊核报后,剩余部分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按70%进行补助,二级医院及以上按50%进行补助。 要注意的是,如果触及了居民门诊的报销底线(社区卫生服务站50%、一级医院40%、二级医院及以上25%)后,不再享受特殊病种补助。 另外一个就是居民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申请职保门特待遇,不再重复享受该医疗补助。 结算方式:筹集到的资金,以医疗费用包干的形式与定点医院结算,按选择该定点医院参保人数(职工参保人除外)占全区居民门诊总参保人数(职工参保人除外)的比例确定。包干费用超支自负,结余部分可转次年使用。 办法实施后,一方面可减轻部分居民的困难,惠及受益居民4万多人;另一方面将5000万元以包干的形式分配给区内的医院,既扶持区内医院,也减轻医院的压力,收到居民和医院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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