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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跨区住院医疗保险费用本月起实现即时结算

2017-06-19 08:00:02 无忧保
我市居民跨区住院医疗保险费用本月起实现即时结算 本月1日起,佛山市居民住院医保参保人,在参保区内和区外市内其它区的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截止9月13日,社保基金已为此支付62万余元。 为加强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和管理,方便参保人市内跨区就医,减轻参保人垫付医疗费用、跨区报销的负担,市人社局和社保基金局根据省、市有关规定,8月23日联合出台《关于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跨区就医(含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实行在医院即时结算, 即属于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与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属区社保局纳入定额管理,与定点医院按月进行结算。居民医保参保人跨区就医即时结算分批实施,首批实行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禅城区中心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顺德区人民医院、三水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 为了做好居民跨区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8月25日,我局举办居民跨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操作流程培训讲座。梁丹怡副局长及市局医疗保险科、信息技术科有关人员,区局医疗保险科居民医保工作负责人,12家实施居民跨区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医疗保险科龚永科长、工伤科张丽萍科长重申了《关于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通知》(佛人社[2011]416号)的精神和要求,及相关的注意事项。信息技术科主任科员张志民也就该系统的上线操作指出了注意事项,明确和规范了操作流程。与会者认真听取了该系统开发公司的操作流程演示,随后经办人员还进行了模拟操作。 梁丹怡副局长在培训讲座上指出实现居民跨区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是国家和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肯定了1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支持。同时对与会者提出了要求,希望相关管理和经办人员克服时间急、任务重的困难,认真学习,积极沟通和讨论,保证该政策2011年9月1日起顺利实施,实现三方共赢的局面。 据统计,居民住院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系统上线以来运行平稳,截止9月13日,受惠参保居民已达215人次,涉及基金支付的费用为62万余元;此外,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11人次,总费用6200多元,基金支付3400多元。“即时结算真的很方便,以后住院报销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受惠居民周先生由衷感谢该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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