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迅速开展新《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


我市迅速开展新《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让参保单位及参保人了解新《工伤保险条例》,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12月30日上午,市人社局、市社保局会同禅城区社保局在禅城区社保局石湾分局门口联合举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现场宣传活动,市人社局、社保局副局长黄曲君等领导接受市民咨询,解答群众疑难。 新《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第一部修订的配套法规,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加大了强制力度,对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化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咨询的重点在于工伤的认定、办理程序、待遇支付等问题,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并宣传了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知识,让群众对新《工伤保险条例》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更自觉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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