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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情况调研


我局组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情况调研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管理,3月15-18日,市局关智峰副局长率领调研组分别对五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各区局、分局主管医疗保险工作的局领导、医疗保险科(股)、稽核科(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调研。调研形式主要是到各区局、分局听取汇报并进行座谈,了解各区局、分局近两年各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近两年来,各区局、分局均都能严格按照《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佛劳社[2008]66号)的要求,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力度,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定点零售药店819家,其中,禅城区217家,南海区335家,顺德区75家,高明区125家,三水区67家。总体上来说,各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上都能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按照服务协议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保服务等工作,大大地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但管理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专职(一职多兼)、不在岗,不能确保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执行确认人、证、卡相符制度不力;部分药店调药、串药、串物、套现现象依然存在;也有部分药店因购药款项太小,存在推诿参保人、不给刷卡消费现象。二是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太宽松,给确定定点资格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和不确定因素。三是由于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多、分布广,某些违规行为又较隐蔽,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难度较大。各区局、分局对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定点药店准入标准。如:药店应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硬件和服务水平;药店的驻店药师不应有一职多兼;定点零售药店分布不应过度密集等。严格控制定点资格准入条件,着力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入手,提高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水平。二是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在协议管理上尽量细化协议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定点资格年审和年度考核评分制度,建立低分淘汰机制;由市局牵头开发定点药店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与定点药店进行信息系统联网,做到对药品经营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违规行为举报平台,对违规严重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做到公平竞争、能进能出。三是建议拓宽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使用范围,如购药范围范围扩宽至药品目录外的所有药品、用于帮家人买药、为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缴费等,引导参保者用好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关智峰副局长认为各区局、分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实际、中肯,调研组汇总后,将向局党组提出具体意见报局党组讨论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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