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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伤康复“关爱行动”总结及二期行动启动会议在我市召开


省工伤康复“关爱行动”总结及二期行动启动会议在我市召开9月3-4日,省工伤康复“关爱行动”总结及二期行动启动会议在我市新落成的工伤康复中心召开。会议总结了两年来工伤康复“关爱行动”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市就推进工伤康复工作交流了经验。省劳动保障厅副巡视员孙同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10市工伤保险行政管理、经办部门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相关负责同志、省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专家代表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工伤康复关爱行动实施以来,我省工伤康复服务快速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康复受益人数稳步增长。工伤康复受益人数从2007年的1248人增长到2008年2624人,增长了110%,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累计工伤康复受益人数达到5801人。——工伤康复投入快速增长。2008年珠三角及省直单位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康复费用支出近6000万元,是2007年的1.5倍,占当年工伤保险待遇支出的4.5%,是当年基金征缴总额的1.9%。——人均康复费用基本稳定。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人均工伤康复费用从1.6万元略增至1.7万元,人均费用基本稳定。据广州、佛山和东莞市数据显示,2008年市级工伤康复机构日均住院费用为400元,省级工伤康复机构日均住院费用为500元,均低于当地综合医院日均住院费用。——工伤康复服务网络覆盖珠三角及梅州市。政策标准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三个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孙同华同志充分肯定了各市在推进工伤康复工作方面采取的积极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以人为本,落实职能分工,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及时沟通信息,理顺工作流程,做好分诊转诊工作,引导工伤职工接受必要的康复治疗。二是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基层服务。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服务和媒体宣传,深入工矿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三是积极协调,促进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争取率先建立完整的工伤预防政策、服务规范和基金管理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费用支出管理办法。四是解放思想,科学评价工伤康复工作成效。完善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预防、康复和健康教育多项功能发展。五是发挥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的示范作用,促进工伤康复健康发展。借助专家委员会的支持,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监督工作。六是加强省级督查和指导作用。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林征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工伤康复工作经验,他指出,我市积极推进工伤康复关爱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工伤康复社会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受益人数逐年增多的良好态势。他强调,今后工伤康复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加强: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特别是工伤康复经办人员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比例,提高工伤康复受益面;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伤康复服务和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尽量简化审批流程;五是要充分利用新工伤康复大楼的落成使用,进一步提高佛山市工伤康复中心的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工伤人员得到规范的、专业的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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