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农村居民养老补贴标准上调至223元


禅城区农村居民养老补贴标准上调至223元从2009年7月1日起,禅城区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补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调升5%,增加额取整数为10元,调整后每人每月达223元,惠及全区全征土地农村居民17008人。禅城区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实施至今已将近5年,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试行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和基金征收增加情况逐步提高”,养老补贴标准从实施初期的150元/月,逐年调整,目前达到223元/月。调整后禅城区的养老保险补贴水平位于五区前列,有力地保障了全征土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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