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分局与19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续签医疗服务协议


改进医疗机构服务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禅城分局与19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续签医疗服务协议4月2日上午,市社保局禅城分局召开2009年禅城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议。市社保局禅城分局副局长俞开谷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市社保局禅城分局经市社保局授权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区中心医院等19家医院续签了2009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会上,市社保局禅城分局表示,自2008年市社保局禅城分局与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以来,各医院都能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规范医疗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个别医院基础服务设施不足、内部管理有待完善、医疗费用项目不明晰等方面的问题。2009年,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医疗救治和服务。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保障了工伤职工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又有效利用了工伤保险基金,对改进医疗机构服务,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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