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扩大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广东省扩大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为更好地满足参保人的医疗需求,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日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将癫痫等5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通知》(粤劳社函〔2009〕422号)。此次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的5种疾病是癫痫、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白内障(手术)、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前3种为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病种,后2种为可在门诊一次性治愈,费用较高的病种,结合原有16种门诊特定病种,广东省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已达到21种,居于国内前列,可以有效地减轻参保人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纳入的原则,扩大门诊特定病种的范围,并对参保人在门诊治疗可以一次性治愈疾病的结算方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相关链接:关于将癫痫等5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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