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根据江苏省省内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数据统计,3月至4月期间,宿迁市已有多人次在南京、淮安等地的定点医院办理了居民医保直接结算,其中市本级24人次、报销金额66.89万元;泗阳4人次,报销金额9.65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精神,全省已在2014年起启动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工作,范围只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暂缓上线。考虑到我市居民医保异地就医需求多、转外就医先行垫付经济压力大,本着以人为本、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保服务的原则,社保中心今年初将异地联网就医结算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与省医保中心主动对接,成为全省居民医保异地结算成功的首批地区之一。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已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也可直接结算。对于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长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四种类型的参保人员,凡就诊医院被就医地纳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均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即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免去手工报销奔波以及前期资金先行垫付等不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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