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名长住我市的外市户籍居民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


2015年我市将长住我市的外市户籍居民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后,截止到目前,市区外市户籍的参保居民已达403人。外市居民参保可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医保待遇,参保后可享受到门诊待遇、住院待遇、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门诊特殊病待遇、生育报销、大病保险待遇6个层次的医疗保障,保障了来我市发展的外市人员医保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群到宿迁来发展。自2015年我市实行这项政策以来,在市区参保的外市居民享受医疗待遇人数为150人,城镇居民医保为其报销的费用约为70.5万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