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临沂市新一轮“援企稳岗”政策解读

2017-06-24 08:00:02 无忧保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临人社发〔2015〕40号文件,开始实施新一轮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给予补贴,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步伐加快,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作用明显。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市就业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就业潜在压力、局部压力也在逐步显现。鉴于此,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部、省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转发鲁人社〔2015〕23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8号),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帮助全市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市共认定困难企业63家,核准稳岗补贴819.7万元。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要求,我市将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一)补什么---补贴项目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对同一企业,稳岗补贴每年度只能申领一次。  (二)补多少---补贴标准  对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的困难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对特别困难的其他企业可根据困难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补给谁---补贴范围  补贴政策适用于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和其他企业,对同一企业在实施产业政策调整期间,符合多项类型的只以选择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同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如何补---补贴程序  5类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程序执行临人社发〔2015〕18号规定,于每年4月份和10月份集中申办。  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程序:  1、企业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5月底前向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报告、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相关材料: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2、受理初审。市级、县区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审请,县区符合条件企业经县区人社局初审后向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报并报市人社局复核。  3、网络公示。经市人社局复核后,拟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  4、资金拨付。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及补贴数额,统一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市、县经办机构及时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三、执行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自2015年起执行到2020年底。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5年内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标签:   援企稳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