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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会公开选聘境外投资管理人


北京6月9日 昨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关于选聘境外投资管理人的公告 》,拟选聘全球资源类股票积极型产品与全球不动产股票积极型产品和多资产类别配置型产品与新兴市场(除中国)本币债券积极型产品境外投资管理人。 《公告》要求,申请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达6年以上,管理的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过去3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对所申请的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历史业绩不少于3年等。申请人应于北京时间2011年7月8日17:00点前完成并向社保基金会提交所有相关申请材料。并经过初评、复评和合同谈判等环节,方能取得本次竞聘的管理人资格。 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关于选聘境外投资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拟选聘相关产品境外投资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机构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稳健,资信良好,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达6年以上,管理的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三)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要求; (四)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 (五)截至2011年5月31日,过去3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六)截至2011年5月31日,对所申请的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历史业绩不少于3年; (七)在中国境外设立并登记注册的,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二、委托产品类型 (一)多资产类别配置型产品 投资目标:在给定风险目标下最大化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所允许的投资品种。相关规定请参见:http://www.ssf.gov.cn/xxgk/flfg/200904/t20090427_908.html (二)新兴市场(除中国)本币债券积极型产品 投资目标:战胜JP摩根全球新兴市场多元化债券指数 投资范围:新兴市场(除中国)投资级债券 (三)全球资源类股票积极型产品 投资目标:战胜50% MSCI全球所有国家能源指数 + 50% MSCI全球所有国家金属与采矿指数(指数的构成比例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调整) 投资范围:MSCI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下的能源行业板块以及金属与采矿行业板块所涵盖的,在全球所有国家范围内的所有个股。部分可以投资于该范围之外(例如原材料、农产品、公用事业等行业)。 (四)全球不动产股票积极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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