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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医保享受期延长4个月


记者昨(30)日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09年至2010年学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简称“一小”)待遇享受截止时间延长,本年度“一小”可享受16个月的保障待遇。今后,包括“一老一小”在内的所有城镇居民的保险年度都将统一为自然年度。 据了解,进入6月,“一小”大病医保即将进入征缴期。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医改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一小”即将建立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同时还将整合包括“一老一小”、城镇无业居民等在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在整合后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发布之前,目前将暂缓对“一小”保费的征缴,2011年“一小”保费的征缴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启动,为期三个月。 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此调整后,“一小”的医疗保险年度将由之前的按学年度(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变更为以自然年度为限。这样,2011年“一小”待遇享受起始时间则变为2011年1月1日,而对于由此产生的2010年8月31日至12月31日这4个月的“保险真空期”,相关负责人明确,本年度“一小”享受期将延长4个月,由原规定的8月31日后延至12月31日,以做到新旧政策交替的“无缝对接”。(记者 解丽)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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