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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增3种可报销药品 抗艾滋病用药纳入报销

2017-06-26 08:00:02 无忧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五)》,对67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剂型、报销范围等进行了调整。与原来相比,抗艾滋病用药、青蒿素类药物、开塞露(甘油)3种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升格”到甲类可报销范围;而像安宫牛黄丸等一些乙类药品也变成甲类。  昨天公布的67种药品中,包括26种西药和41种中药。变更项目涉及药品的中文名称、类别、剂型及报销限制内容等。据介绍,这是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人保部有关要求对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部分内容予以调整。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比对后,本市对甲类药品新增了3个品种,即抗艾滋病用药、青蒿素类药物、开塞露(甘油)。  依据人保部200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解释,“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其中限定支付范围也规定:涉及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用药,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青蒿素类药物”是指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  另外,还有一些药品的报销类别从原来的乙级变更为甲级,如阿奇霉素(颗粒剂)、氟康唑、奥美拉唑、辛伐他汀、安宫牛黄丸、松龄血脉康胶囊等。这意味着,这些药品在报销时将取消过去首先个人自付10%的门槛,达到报销起付线后直接按相应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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