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险缴费每年享补贴30元 最长不超过15年


居民养老险缴费每年享补贴30元 最长不超过15年 今年起,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符合条件者每人每年将享30元的缴费补贴。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方式上给予普惠式补贴。 据介绍,本市2008年已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在全国先行新农保试点,在筹资方式、制度模式、计发办法等方面与《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框架基本一致,而且基础养老金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但在筹资机制上,没有对参保农民缴费期进行普惠式的补贴,只是对残疾人参保给予了全额或差额补贴。 对此,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本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符合条件者将可享受由区县财政给予的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相关负责人表示,缴费补贴由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缴费补贴计入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分别记账计息。今年已经参保缴费的,明年3月底前缴费补贴将计入个人账户,届时参保者可通过对账单查询。此次财政将投入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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