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月1日凌晨,河南省原新农合医保信息系统和原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已按照统一的医保制度、统一的医保政策完成升级转换。当天,城镇居民有2146人次就医登记,发生费用结算934人次;原新农合在院病人19.04万人顺利完成年度结转, 当天入住院33929人次,出院13135人次。
河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 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达2513个品种, 较原城镇居民医保目录增加112个品种, 较原新农合目录增加664个品种;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共计4441项, 较原城镇居民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增加177项,较原新农合医疗服务项目增加254项。
河南省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 分别为1.8万元和1.5万元。2017年,河南省将起付线统一调整为1.5万元, 采取对参保居民较优惠的标准。同时,将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在报销金额方面,2017年,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合计报销额度可达55万元。
整合后,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较原城镇定点医疗机构增加5.8万个,较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增加900个。 原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继续使用,原新农合卡、本、证作为过渡可继续使用,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将统一制作社会保障卡,向参保居民发放。
(孙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