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社部门管理是民主决策的结果
小编:截至目前,在统一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方面, 按省级计算, 17个省份全部明确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 其中9省份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按地市计算,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中,176个已统一管理体制的有174个由人社部门管理, 其中108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具体到人员分布上, 截至2015年底, 已实现制度整合地区共涉及参保人数3.17亿人,其中人社部门管理占91.5%, 卫生部门管理占7.2%。 这组统计数字说明了什么?
褚福灵: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表示,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在文件当中并没有明确一定要由哪一个部门来管理,而是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现经办机构的整合,鼓励地方进行探索。
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到人社部门管理有如下理由:
首先,这是提高规模效应、降低成本的必然要求。新农合统一到人社部门来管理之后,不用再开发新的系统,能实现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其次,这是社会保险法的法理要求。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面临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多种风险,如果专门把医疗的险种分割出去,就会形成制度的割裂,也不符合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精神。 这必然会带来制度的碎片化,由此也会影响社会保险统筹的整体推进,也是和社会保险法的法理要求相违背的。
这组统计数据进一步说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由人社部门来管理,是民主决策的结果,是民意的试金石。国务院文件之所以没有规定由哪个部门来管理,也可以说是提供一个决策选项。通过检验证明,多数省份认为人社部门管理是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
先归口、 后整合 合乎规律
小编: 先归口, 再整合, 即先整合医保管理职能,划转经办管理机构和人员,再统一制度政策,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管理服务。这是成功实现制度整合的省份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在您看来,先整合医保管理职能有哪些重要意义和作用?
褚福灵:作用很大,因为制度的整合与管理的统一是不可分割的。如果管理不统一,制度整合也存在很大的障碍,因为一个事情两个部门在管理,两个部门在运作,必然会导致成本高耗,效率不高。这就打破了制度整合的初衷。因为制度整合的初衷就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而两个部门管理在处理上述业务的过程中以及在制度政策整合过程中肯定会遇到障碍,因为部门角度不一样,立场不一样,想法不一样,整合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
如果有些地方在没有整合经办机构,也没有统一管理之前,就进行了所谓的制度整合,实质上还是两套机构在那里运作,还是搞重复劳动,会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先进行管理的统一,再进行经办的整合,自然而然就能够实现制度的统一。因此,可以说,地方政府部门在整合过程中 先归口、后整合,是合乎规律的整合,是理性的选择。
归口人社部门管理优势明显
小编:归口人社部门管理具有哪些优势?
褚福灵:人社部门在医疗保险管理方面有长期的、丰富的经验。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业务规程、技术规范、网络建设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前期基础,尤其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已经进行了十几年,取得了比较成熟的经办经验。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人社部门在社保网络建设方面有长足的发展,如果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保单独运行,还需要单独搞一个系统;整合之后,一个系统就可以解决,即职工医保系统扩展出一个城乡居民医保的模块就可以,这也是人社部门的一个重要的网络优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之所以比较顺畅,原因就在于它是基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验和一些做法而不断完善的,尤其是借鉴了职工基本医保的系统架构等方面的有益经验。所以,新农合整合到人社部门之后,很显然,人社部门有丰富的经验,能够比较顺畅地进行制度衔接和融合。
小编:长期来看,两项医保制度的整合在管理方面的前景如何?
褚福灵:这一次,多数省份已经确定由人社部门归口管理两大医保的整合,仅有个别地区由卫生计生部门来管理。但两个部门管理的情况如果长期存在,会出现制度上的割裂和管理上的不便。因为医疗保险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分头管理会使异地就医和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就会存在较多问题,制度会更加碎片化,对参保人社会保险权益保障以及就医的便利性带来不好的影响。
当然,我认为这一次整合仅仅是第一步,或者说是一个过渡阶段,国务院文件虽然没有明确谁来管理,但其实这是一种决策方式, 即民主决策、多数法则,下一步肯定还会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明确整合到一个部门来管理。那时候就将由上级部门或者中央决策层面统一作出规定由哪个部门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