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小编 靳彦丽 通讯员廖小菲) 近日, 河北省人社厅、 财政厅联合印发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决定自今年1月起, 将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由1.18%降至1.0%, 相比2015年为企业减负约4亿元。
河北省工伤保险费率按照 细化分类、 健全机制、 逐步过渡 的原则, 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 逐步实现全省费率政策和标准的统一,增强基金保障能力, 确保省级统筹平稳运行。
河北省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 由低到高, 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至八类, 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5%、 0.7%、1.0%、 1.2%、 1.5%、 1.7%、 1.9%、2.5%执行。 同时, 河北省还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