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费率,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其中,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从20%降至19%;降低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从8%降至7.5%;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各降低0.5个百分点,均由1%降至0.5%。
重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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