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开始, 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 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按2015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30万人测算, 2016年预计全省可减少企业缴费53亿元, 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
广东省人社部门积极按照 降费率、提待遇、给补贴、扩支出的工作思路, 不断推进全省失业保险工作,适时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同时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根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缴费、同等享受待遇;比国家的 《失业保险条例》增加了求职补贴、生育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提高保障水平。 2015年末, 全省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达1335元, 比2013年末增长25%。
此外,广东省还扩大基金使用范围, 发放企业稳定岗位津贴。 2015年末,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资金支出2593万元, 据测算可减少企业成本36.5亿元。 (粤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