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从明年起,山东省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借以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从明年起,山东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另据财新网报道,除了山东、福建省(今年11月1日起执行),目前,新疆、内蒙古、贵州、安徽、江西、陕西、吉林等省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都正在筹备中。
2012年8月30日,发改委等六部委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针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无就业居民,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山东明年起实施大病医疗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