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小编 余列江) 小编从福建省医保中心获悉,福建省省本级医保自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保证医疗保险缴费水平与社平工资同步增长。
据介绍,调整后福建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高为14709元, 最低为2941.80元。 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工资基数的10%进行缴纳。其中,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基数4903元, 月缴费金额490.30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经县 (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月缴费基数2941.80元, 月缴费金额294.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