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 青海省人社厅会同省农牧厅、 省财政厅印发通知, 明确向符合条件的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 支持他们就业创业。
《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领办创办农牧民合作社大中专毕业生享受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的范围、 标准、 执行时间, 和申领、 审核、 拨付程序以及具体工作要求, 规定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大中专毕业生从2015年4月16日起, 3年内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和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70%的社保补贴。 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 由毕业生先行缴纳, 再申请补贴。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农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衔接,认真抓好政策落实。 要尽快摸清底数、 登记造册、 建立台账, 跟踪服务,尽早组织领办创办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及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让政策落到实处。 (闫光明)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