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 从广西人社厅传来消息, 自今年起, 在全区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 制订3年行动计划, 争取到2017年, 实现全区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均能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
《通知》规定,全区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 都可以按建设施工项目为单位,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建设施工项目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此外,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 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手续时, 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不能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 将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 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戚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