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广西人社厅印发通知, 按照广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计算比例,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最低为700元,最高为1386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5年1月起执行。 这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 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16%-20%。
另悉, 为维持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 促进就业稳定, 广西还将出台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 加强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兼并重组企业、 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 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 (韦力 戚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