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 11月26日, 国务院法制办开始就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这也意味着我国将从立法层面保障百姓 养命钱保值增值。
2000年8月, 经党中央批准, 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
设立基金当年中央财政拨入200亿元。 经过14年发展, 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14年6月底,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10187亿元,累计年均投资收益率7.95%, 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
这份意见稿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中国境内市场投资运营, 也可以在境外市场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科学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 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根据相关说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 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构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国务院法制办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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