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小编 靳彦丽 通讯员费彬)小编日前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为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平稳发展,河北省对部分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据了解,河北省内执行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的小型企业,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确定实名制参保的人员;小型矿山企业可按生产的不同季节,确定实名制参保的人员;小型服务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营业面积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实名制参保的人员。
对于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其他小微企业,首先确定实名制参保的人员,并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不低于60%)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参保时,按企业所属城镇私营单位或非私营单位确定参保人员的平均工资。
河北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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