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年满60周岁缴费满5年也能领养老金

2017-08-07 08:00:01 无忧保

没工作的城乡居民也有养老保障了,小编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元旦开始,《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正式实施,该市居民在养老保障政策上真正实现了全覆盖。今后,年满60周岁,缴费满5年的,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针对不同人群的各项养老保险政策也实现了无缝转接。

  谁能参保

  南京户口,年满16周岁

  有该市(南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人员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区(即江南八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按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他区县由本区县统筹,执行本区县标准。

  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满60周岁;本市户籍满5年;按规定缴纳保费;未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等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对于年满60周岁,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参保人员,可往后顺延缴费,待本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5年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而该政策实施时(即元旦前),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该政策实施时,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不满5年,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须按规定一次性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领养老金

  缴费组成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个人缴费标准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以及该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状况设定若干档次,并适时调整。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市、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

  参保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或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县)政府或街道(镇)、村(社区)集体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缴纳部分或全部保费,帮助其参保。参保人员入伍服役期间,其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全额;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资金,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街道(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资金;个人账户形成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剩余资金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予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待遇发放

  终身支付

  参保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养老待遇申领手续。原新农保养老金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新公布的标准领取,其他养老金仍按2011年度计发的标准领取。而基本养老金领取人员,养老待遇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发。政策实施前,已按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55周岁至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计发。

标签:   缴费领养老金养老养老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