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最近决定,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据了解,内蒙古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按照规定,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鼓励农村牧区嘎查 (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 (中央财政补贴55元、内蒙古补贴5元)。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老人每月另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月另加20元。
据介绍,内蒙古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者,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内蒙古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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