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今年7月1日起,临沂市除先期启动的县区外,兰山区等10个县区纳入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沂水县、平邑县纳入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这标志着沂蒙老区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一年半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人,从7月1日起,每月将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
2009年9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平邑县被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2010年,沂水县被列入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费县被列入山东省第一批省级新农保试点县。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筹资金,按照国家试点模式,自主开展了试点。
对临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两次安排临沂市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副省长郭兆信对临沂市一手抓征缴,一手抓发放,以发放促征缴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保司司长游钧来临沂市调研时指出,临沂比全国任何一个地级市都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有特色、有创新,基层经办机构健全,网点分布合理,经办能力强,作用发挥得好,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未试点县区底子清、基础工作扎实,也更加坚定了给予临沂新农保全覆盖的决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副厅长夏鲁青亲自到北京帮助争取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并列入全市为民工程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少军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明确指示,要求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出发,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做细、做实、做好。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强调,不管困难多大,宁可少上项目,压缩其他方面开支,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大事办好。张务锋与市委副书记申长友、副市长左沛廷一起带领人社部门的同志,专程到国家人社部汇报争取,为落实全覆盖政策创造了条件。截至6月底,全市新农保参保总人数达162.7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达40.8万人;累计征缴保险费2.4亿元,发放养老金2.6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适龄参保率达到9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心在基层。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更快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临沂市下大气力抓了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早在新农保试点之前,就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意见》。随着工作职能不断增加、工作重心不断下移的新需要,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在机构名称、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场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其中,在机构人员配备方面,乡镇(街道)人社所工作人员原则上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不少于5人,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村居(社区)服务站配备2至3名协理员,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全市先后投入3500多万元用于基层平台建设,为基层所统一购置配备了电脑、网络等办公服务设施。目前,18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六到位的基层人社所,并成立了劳动监察中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68人;设立村居(社区)服务站7327个,配备协理员12761人。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为更好地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为方便农民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加强了金融服务网点建设,使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在居住地半径1.5公里内就能到网点领取养老金。
临沂提前一年半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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