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与广州的经济同步发展,特别是工伤保险,对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企业风险,起到了 助推器 减震器作用,可谓举足轻重。18年来,广州市人社局以前瞻的战略和超前的步伐,为20万参保单位、375万参保人员筑起了 安全网,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谈到工伤保险,广州市人社局局长崔仁泉有着自己的感受: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最重要、最基础的是以关爱人的生命安全健康为本。工伤保险与广大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安全健康息息相关,我们通过加强工伤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对职工的伤害;通过工伤补偿,保障了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通过工伤康复,提高了工伤职工生活自理能力和再就业能力。工伤保险对政府来讲是一种责任,对用人单位来讲是法定义务,对职工个人来讲是基本权利,对整个社会来讲是文明进步的标志。特别是刚刚出台的新 《工伤保险条例》,让参保者少了一份担忧,多了一份保障,让一颗颗悬于工伤压力之下的心,获得了轻松。我深信,这一民生法律是2011年的起步,其发展理念是不再让工伤患者流血又流泪。
能力鉴定
具有破冰意义的探索
一项新政策的制定,不仅需要创新的思维,更需要积极的探索。1986年,广州市成立了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卫生、人事、民政、工会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鉴定管理工作;医务劳动技术鉴定专家组,负责对重大争议的伤病残和职业病劳动能力状况作出技术鉴定;医务劳动技术鉴定组分为内科、职业病科等9个鉴定小组,并出台了 《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伤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各类伤病鉴定标准,如 《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职工外伤、职业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 《常见病病假建议书发放暂行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废等级评定标准》、 《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 《职工特殊病种目录和确认标准》、 《职工难治病、重病、较重伤病确定标准》、 《职工常见病病情相对稳定确认标准》等,为企业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伤病职工提供了保障,促使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好伤病职工投诉、鉴定无门等问题,1999年,广州市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伤病职工个人申请鉴定工作。2002年,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试行)》,就是以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的 《标准》作为蓝本。至此,全国有了统一的工伤评残和非因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与医务劳动鉴定在广州试水,是一次具有破冰意义的探索,它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为工伤保险试点提供了科学依据,打下了坚实基础。 崔仁泉直言不讳。
为了让工伤患者得到及时治疗,1993年,广州市制定了 《工伤保险定点治疗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抢救,病情相对稳定后,送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时,应经定点医疗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同意,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按规定核销。
小编近日在广州采访,正好遇到一家企业负责人报销工伤医疗费。她告诉小编,前不久公司一名员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由于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受伤员工被及时送到医院抢救,医疗费花了近300万元,目前仍然住院治疗。而他们企业只有19人,一年缴纳的参保费不过万元,如果没有参保,企业将面临破产,更无法承担巨额的医疗费,受伤员工也不可能得到这么好的治疗,是工伤保险挽救了企业和职工。截至2010年年底,广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82家,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工伤保险是一项具有挑战而创新的工作。早在2005年,我们作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的代表,参加起草了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参加编写了全国培训教材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应用指南》、参加编写了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培训丛书 《工伤保险》,主编全国发行书籍 《工伤保险条例应用指南》、 《职工非因工伤病鉴定指南》等工作。有了理论的指导,我们在制定政策时才具有操作性,才受到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的欢迎。广州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陈泰才介绍说。
正因如此,广州市工伤保险实现了从 城镇职工向 农民工的重大突破,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公平 效率均衡协调发展的改革之路。工伤保险在减轻患者痛苦,降低企业风险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可以说,在工伤保险面临重重困难的今天,广州市工伤保险工作具有标本意义。
政府担责
老工伤 纳入工伤保险
我今年79岁,是一个 ‘老工伤’,得尘肺病30多年了,是工伤保险的好政策让我能健康活到今天。坐着小编面前的这位长者叫余清霞,肤色红润,身体健康,如果不是自我介绍,看不出她是一位尘肺病患者。
广州市国有企业 老工伤问题,是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过去由于解决得不好,老工伤人员经常上访。为此,2007年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决定彻底解决 老工伤问题。尽管广州市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较早,但是由于 老工伤问题复杂,解决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没有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制度管理体系中。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让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有保障,2008年3月,广州市出台了 《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规定》指出, 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和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老工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旧伤复发的医疗待遇等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同时,明确了政府主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出钱,直接将 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惠及老工伤人员达4000多人,魏鞠萍就是其中受益者之一。
工伤预防
为企业打造避风港
我们单位离市区较远,工伤保险处的同志经常到我们企业办免费培训班。特别是去年的三伏天,陈泰才处长打出租车到我们企业给大家讲工伤预防知识,让我们非常感动。经过培训,我们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明显提高,工伤事故明显下降。见到小编,广州市钢铁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广州市北京路繁华的步行街,小编看到 社会保险进千企,和谐广州暖万家的大幅标语格外引人注目;在公共汽车、地铁里,动漫工伤保险故事,吸引着男女老幼;在大型商场电子屏幕上,工伤保险知识、政策滚动播出……近年来,广州市把工作重心前移,加强了工伤预防工作,他们与安监等部门合作,出台了 《工伤预防管理办法》。为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广州市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定期到企业宣讲政策,对数千家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等进行培训。截至2010年年底,他们办培训班500多期,每年近万名企业员工接受培训,企业工伤预防意识明确增强,工伤事故明显下降。
做妇科检查的女同志到这个房间,做心电图的男士到右边房间。在惠亚集团广州厂,二车间负责人小杨正在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过去您参加过体检吗? 没有。 今天做了几项检查? 9项发现有病吗? 有,脂肪肝。这是来自贵州省黔东南州23岁农民工小张与小编的一席对话。
据悉,从2009年7月至2010年底,广州市已免费为两万余名从事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高风险行业一线工人进行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对60多家企业劳动场所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建立了工伤预防数据库。
按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保证规定的储备金足额留存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费用、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按照此规定,我们在工伤预防上有了保障。为此,我们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动漫等形式,让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字,使工伤保险家喻户晓,为工伤预防赢造了良好氛围。2009年12月,在 ‘中国-欧盟工伤保险和预防高层研讨会’上,我市作为全国人社系统唯一代表在会上作了工伤预防经验介绍,成果获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介绍说。
公平公正
让农民工享受同等待遇
众所周知,广州的民营企业发达,员工大多数来自四川、湖南、江西、贵州等省的农民工。由于保险意识不强,许多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让农民工共享广州经济发展成果,广州市人社局大胆提出让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充分体现了 以人为本、敢为人先、待遇从优的工作特色。
为了将这件好事办好,2006年,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与建委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进行调研、测算。经多个部门、用人单位和专家的反复论证,他们下发了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广州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
据悉,该政策从源头上解决了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高、事故多、农民工流动性大、参保率低等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突出 农民工先行参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确农民工享受同等待遇。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同时,他们提出的 项目参保、实名享受、辖内同保的参保模式和缴费办法,管理机制和待遇水平,均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0年年底,广州市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保人数达35万人。
由于工伤保险缴费率低、赔付率高、补偿额大,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这一政策的推行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欢迎,纷纷要求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10年年底,广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375万人,同比增长5.6%。其中农民工224.5万人,比2006年实施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前的64万人增加160.5万人,增长率达250%。
每出台一项政策、完善一项措施,我们都把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伤保险处的同志们几十次,甚至上百次的走访、调研、座谈,收集材料无数,这只是每项政策出台前的基础工作。而每项政策进入起草阶段,初稿要经过数十次的修改打磨,其间工作人员的付出,常人是无法想象的。而当一项新政策获得通过,得到广大工伤职工、参保企业的认可时,往日的辛劳在工作人员眼里已经不算什么了。陈泰才深有感触地说。
破冰试水
建我国首个工伤康复中心
10年前, 工伤康复4个字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陌生词。工伤康复的标准是什么?诊疗项目有哪些?医疗如何收费?哪些人可以进行工伤康复?如何评价工伤康复效果?等等问题,在一没经验、二无数据的情况下,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的同志们,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与有康复治疗的医院联系,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他们还提出了按 项目齐全、待遇优惠、注重意愿的原则,设立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2000年,广州市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工伤康复中心,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这对全国工伤康复工作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为了把这件好事办好,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又大胆提出 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全面推进工伤康复工作。他们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康复人员进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治疗;做好1至10级工伤伤残人员康复检查、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工作;工伤医疗期未满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须早期介入康复治疗;1至2级伤残并出现严重合并症的工伤人员,实行 家庭病床康复治疗。
由于地面湿滑,在工作中不幸摔倒,造成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骨折,在医院住了3个月还不能行走。出院后,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到康复中心治疗。经过3个月的康复治疗,我可以行走了。现在,我已经到单位上班了,干的还是原来的工作。说这话的是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曾建乐,他是工伤康复的受益人,他的经历是对广州市重视工伤康复、通过职业康复等恢复技能,促进伤残人员再就业的最好诠释。
由于广州市工伤康复工作突出,引来同行络绎不绝的参观学习。为了做强做大工伤康复工作,2005年11月,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移交给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直接管理,并更名为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
小编了解到,广州市每年有两万工伤职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其待遇项目全、标准高,位居全国前列。除优厚的工伤康复待遇外,广州市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是什么?陈泰才如数家珍:
符合 ‘三个目录’的工伤医疗费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设立医疗护理费;设立标准较高的生活护理费;因工负伤职工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1至10级的,按自愿原则予以计发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对破产、关闭单位5至7级伤残的工伤人员予以政策保护;设立工伤辞退补偿金;关闭、破产单位1至4级工伤伤残职工可办理伤残退休并移交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管理,继续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伤残退休金、旧伤复发期间工伤医疗待遇等;对于非本市、县级市常住户籍的1至4级伤残职工,也可按自愿原则一次性计发残疾退休金、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由单位发给的供养亲属定期抚恤费等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据悉,从1995年起,广州市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作了一些颇具人性化的创新规定,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得到了更好的照顾和优厚的待遇。如非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工亡职工,其供养亲属书面申请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可以一次性计发。其中,供养亲属为父母的,从国家规定的供养对象年龄条件起,计算至73周岁,但计发年限最高不超过13年,最低不少于10年。
科学管理
工伤认定实现网上完成
为了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开发,广州市人社局率先实现在信息系统上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行政审批全过程 网上完成,不仅方便了用人单位和职工,而且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他们已完成对用人单位网上直接申报工伤认定系统测试,并准备投入使用。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用人单位负担,鼓励用人单位参保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2008年,广州市政府又出台有关政策,降低了部分行业的缴费率。如建筑业、铁路运输、道路(陆地)运输等行业,由原来的1.5%降低为1.0%;水上捕捞、农、林、牧、服务业、市政工程、地质勘查等行业,缴费率由原来的1.2%降低为1.0%。降低幅度最大的为缴费工资总额的0.5%,最少的为缴费工资总额的0.2%,用人单位平均每人每月可少缴费6元-15元。同时,通过浮动费率制度,可以使缴费率随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上下浮动,在原行业缴费率的基础上进行增减,不实行累计浮动费率。这样,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工伤发生率低的用人单位,就可以在原行业缴费率的基础上降低缴费率,降低幅度最大的为工资总额的0.3%,最少的为0.05%,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可少缴费1.5元-9元。由此可见,部分行业通过降低行业缴费率及通过浮动费率制度降低缴费率后,部分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可少缴工伤保险费7.5元-24元,切切实实减轻了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负担。
创新思路
服务业农民工优先参保
广州是一个商贸、住宿、餐饮、娱乐、洗浴等服务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使用农民工约65万人,但这一行业的农民工参保率较低,部分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得不到相应的工伤补偿。在前两年广州市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取得明显成效后,他们又把工作重点转向餐饮等服务业。
为了解决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广州市开拓思路,创新思维,力求突破,他们寻找出了适合服务业农民工流动性大的参保新办法,下发了 《关于广州市商贸、住宿、餐饮、娱乐、洗浴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把服务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管理体系,切实解决了服务业农民工多、参保率低、工伤补偿权益得不到保障等突出问题。
2007年,对广州市服务业农民工来说,是倍感温暖的一年,由于广州市出台了这一新政策,调动了用人单位参保的积极性,用人单位基本上为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使工伤患者及时足额享受到了工伤保险待遇,有效解决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分担了企业风险。
这一规定在全国率先提出 ‘面积定人、实名参保、待遇相同、辖内同保’的新参保方式和管理体系。即根据服务业用人单位的经营场所、面积大小核定应参保职工人数,其中商贸类按经营场所每20平方米核定为1人,住宿类按经营场所每100平方米核定为1人,餐饮、娱乐和洗浴类按经营场所每10平方米核定为1人。用人单位应在核定总人数上,按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按已核定应参保人数工资总额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混业经营的,按主营行业核定。对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在核定应参保人数时予以扣减。陈泰才介绍说。
据悉,这一规定使服务业多了一种参保方式的选择,更方便了服务业中小型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同时,这一规定以经营面积为参数,估算工伤保险应参保人数的下限指标,为加大工伤保险参保监察力度提供了直接依据。人社部、广东省人社厅对这一规定高度重视,予以充分肯定,分别转发全国和全省参照执行。
任重道远
创新脚步永不停歇
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在惊涛骇浪面前,广州市人社局给近400万参保人员营造了安全港湾。自豪之余,广州市工伤保险工作者也清醒地认识到创业难,守业更难。他们认为,工伤保险经过18年的不断创新发展,已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作难度的降低,恰恰相反,随着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他们还会遇到新问题、新矛盾,工作难度会更大。作为我国工伤保险改革的先行者 领头羊,广州市该如何保持 领头位置,让参保单位和职工获得更多实惠,是摆在他们面前的新课题。
创新,还是创新,广州市工伤保险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创新脚步不停歇。 可以说,干工伤保险工作,可能唯一不需要创新的地方就是创新本身了。这是广州市工伤保险工作者的心里话。从他们的言语中我们可以感到,他们之所以成为 领头羊,之所以18年红旗不倒,就是因为他们已经把创新当成了习惯。而这个习惯已经内化成了一种精神和灵魂,已经成为这个团队自信的动力。
18年,广州市工伤保险取得了令同行刮目相看的成绩,但在中国工伤保险的历史长河中,18年,只是短短的一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难题要破,还有更多的人需要付出,还要有打 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现在, ‘普惠民生’已经成为广州市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而工伤保险又是广州市 ‘普惠民生’的一个品牌,形成了丰富的社会动员力量。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是广东省最高的地区之一。今后,我们将按新 《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实现人社部提出的 ‘扩面参保上规模、管理服务上水平、完善制度上台阶’的目标,不断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崔仁泉如是说。
五羊城续写工伤保险春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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