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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仍未扣款人员 在街镇办理补缴时间截止3月31日

2017-09-01 08:00:01 无忧保
【导读】:近日,笔者从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获悉,该区2017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按年缴费的人员,若未在1月10日前将2017年医保费足额存入中国建设银行代扣账户,请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街镇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会影响自己享受医保待遇。

近日,笔者从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获悉,该区2017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按年缴费的人员,若未在1月10日前将2017年医保费足额存入中国建设银行代扣账户,请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街镇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会影响自己享受医保待遇。

据介绍,该区2017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为:一档为2328.6元,二档为5122.92元。在3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7年3月31后完清参保缴费的,除特殊情况外超过3个月后补缴医保,将会有6个月的享受待遇等待期”。

该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应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参保人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此外,遇到相关的医保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33进行咨询。

(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标签:   城镇职工医保职工医保办理补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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