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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台啦

2017-09-05 08:00:01 无忧保
【导读】:日前,威海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200元,二档为每人350元,均比去年提高了60元。未成年居民及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40元。个人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内不予变更。财政补助标准为人均480元,较去年提高了60元。

日前,威海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200元,二档为每人350元,均比去年提高了60元。未成年居民及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40元。个人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内不予变更。财政补助标准为人均480元,较去年提高了60元。

报销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员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按照一档缴费的一般居民在医保用药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最高限额20万元。按照二档缴费的一般居民和未成年居民、学生,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部分,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和55%;超过4万元部分,一级医院为80%,二三级医院支付比例均为70%,最高限额30万元。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集中缴费期统一为1月1日至4月30日。其中,新生儿须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符合规定的即可享受待遇。建议参保居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王静/于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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