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从明年1月起居民医保可享定点门诊


报销 一年最多可报180元
近日,笔者从区社保局获悉,下月开始,我区居民医保可享受定点报销!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本人普通门诊的定点机构,可享受每年100元定点门诊报销限额,加上原本的普通门诊定额包干80元,参保人员一年最多可享受180元的门诊报销限额。
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 明年门诊最多可报180元
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是指参保人员在我市医保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的制度。
这一政策出台是贯彻国务院相关精神,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就医,促进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层医疗机构是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之所以要求定点,是要确保有医疗机构、医生为参保人员提供精准、精细、个性化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合法、合规支付的必需。
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报销:首先需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第二,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2017年报销限额为100元/人。之后,每年的报销限额根据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以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等确定。
据悉,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加上100元定点门诊报销,明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年最多可享受180元/年的门诊报销限额。
(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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